政府拆迁厂房协议书
甲方:政府
乙方:厂房所有人
鉴于乙方所居住的房屋建筑已违反城市规划,存在安全隐患,并影响周边环境和市容形象,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和谐发展,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政府将依法拆除危险房屋,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同意按照市场价值对厂房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结果公布之后,由政府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款。
二、政府将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提供搬家、安置等必要的帮助,帮助乙方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困难。对于无法自行搬迁的特别困难家庭,政府将协调社会力量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乙方在拆迁前需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勘察和整理工作,清空并整理房屋内所有物品,确保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双方需保持联系,及时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一旦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并可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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