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厂房拆迁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协议应无歧义地明确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拆迁用途:协议应明确政府拆迁的用途,例如新建公共设施、城市改造等。
3.拆迁范围:协议应明确被拆迁方的物业范围和面积,包括建筑、土地和附属设施等。
4.拆迁补偿:协议应明确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或土地价值、过渡期租金、搬迁费用等。
5.拆迁期限:协议应明确政府拆迁的时间表和工作进度,包括拆迁开始和结束日期、搬迁时间等。
6.法律责任:协议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时的违约金、赔偿责任等。
7.其他条款:协议应包含其他必要的条款,例如合同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
总之,政府厂房拆迁协议应尽可能具体和详细地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