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旦离婚协议书缺失或者遗失,就需要进行补办。具体的补办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或者法院进行咨询,了解补办离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和所需要的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的原件或者公证书,以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
第二步,根据民政局或法院给出的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文件和证明。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
第三步,提交材料并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民政局或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相关信息。如果材料齐全并无误,就会发出补办离婚协议书的通知,并指导补办的具体程序。
最后,按照民政局或法院的指导,完成补办离婚协议书的各项程序。主要包括:填写相关申请表、进行公证等手续,最终获得补办离婚协议书的证明文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补办离婚协议书的时间和费用都要比正常的离婚程序长和多,因此在办理之前最好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咨询。同时,在正常的离婚协议书办理过程中,应当保管好原件或者公证书,避免丢失和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