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女方的代表律师,现在就本案女方争夺抚养权的事宜进行陈述和辩论。
首先,女方是孩子的母亲,具有最基本的抚养能力和责任,而且女方不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还具有充足的经济来源,可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同时,女方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充分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男方在过去的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履行自己的抚养职责,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产生了不良影响。男方经常外出工作,没有时间陪伴孩子,也没有为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承担应有的责任,因此不适合担任孩子的抚养人。
再次,女方和孩子已经建立了稳定的亲子关系,具有较为紧密的情感纽带,而且孩子也更倾向于和母亲一起生活。如果将孩子交给男方,将会对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造成较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女方具有更强的抚养能力和责任,也更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我们诚恳请求法院给予支持和肯定,判决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