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负责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擅自将公款占为己有、挪作他用或处置不当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一旦被发现,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那么,挪用公款立即还会怎么定罪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即便立即还回,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无论是否还回,挪用公款都已经侵害了公共财产的利益,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即便立即主动还款,也不能免除法律责任。但如果主动还款,可以作为从轻情节,减轻惩罚。
挪用公款的定罪标准,一般是按照挪用公款数额的大小来判断。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小的,则可以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具体的标准是: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罪;10万元以下的,属于贪污罪。
如果公职人员或负责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挪用的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则会被判处刑罚,刑期最长可达20年,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此外,挪用公款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因此造成损失,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便立即归还,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公职人员和负责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作违法之事,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