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是一种特殊的离婚方式,是在南京市婚姻登记处进行的离婚登记和协议签署。这种离婚方式适用于已经分居一年以上,共同协商离婚的夫妻,双方无争议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南京协议进行离婚。
根据南京市民政局的规定,南京协议离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一般来讲,南京协议离婚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离婚登记费:目前南京市婚姻登记处统一收取40元的登记费,就像正常登记结婚一样。
2. 律师费:如果夫妻需要请律师协助处理离婚事宜,则需要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律师费的金额将根据律师的背景和经验而异。
3. 公证费:如果夫妻需要选择公证实施离婚协议,则需要支付公证费用,公证费用为200元左右。
总体来讲,南京协议离婚的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只需支付登记费和律师费用即可。当然,如果夫妻需要公证实施离婚协议,则需要支付额外的公证费用。具体而言,南京协议离婚的费用将根据夫妻的情况和律师个人的收费标准而异,一般不会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