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缔结的一种协议,用于约定离婚双方在离婚后的行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事项。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在离婚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然而,在很多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存在缺陷或漏洞,或者当事人在签协议时心情激动或状态不佳,导致协议内容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或不公平性。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会考虑补签协议,以求改善自己的利益。
然而,补签协议是否有用并不仅仅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还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要补充、修改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应的程序重新签订或者补充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之后要补签协议,必须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并且重新签署新的协议。否则,新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尽可能地公平合理,并且需要注意协议中的重要条款是否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协议中的条款需要补充或修改,建议事先咨询律师或依法参加调解,以保证协议的合理性、公正性与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离婚后补签协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已经达成了一致,而补签协议是为了解决一些细节问题,那么补签协议是有用的。但是,如果补签协议涉及到重要的条款,那么补签协议就需要重新协商,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正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