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的律师,为我所代理的女婿出庭,就其临终前提出的离婚协议进行说明。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此次离婚是我所代理的女婿极不情愿的,他与原告方之间一直有善良的感情基础,然而因为健康原因,女婿无法继续维护婚姻关系,所提出离婚协议,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依据我所代理的女婿的意愿,离婚协议如下:
一、我所代理的女婿同意与原告方离婚,双方共识自由且公平。双方协商,原告方不再要求分得任何财产。
二、 我所代理的女婿同意原告方对子女负有抚养责任,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将在离婚后进一步协商解决。
三、 双方离婚后,我所代理的女婿将不再参与与原告方相关的婚姻争议。
最后,我所代理的女婿,请求法律机构审核此次离婚协议的合法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和感情损失,同时也希望得到您的谅解和支持。
致此,我提交女婿的离婚协议书,请您审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