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主要是在离婚时对夫妻双方就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性协议,为了保障双方权益,防止后续出现纠纷而起草的文书。但是,也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会被判无效。原因如下:
1. 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平等分配,未成年子女必须有抚养权等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其效力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2. 协议内容涉及未来的不确定性
离婚协议书中对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等问题的协议也必须是可执行性协议。如果协议书中涉及到的内容是未来的不确定性,那么就可能出现无法实现协议的情况,这时候协议书就会被判定无效。
3. 一方签署协议时受到不公平的压力 或者 其他迫使行为
如果协议书是在一方受到不公平的压力或者其他迫使行为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协议书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是应该有相对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如果一方受到不正当的压力,协议书的效力就会被打折扣。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协议内容也必须是可以执行的,而协议的签署过程也必须是在相对平等的情况下完成。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离婚协议书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