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已婚夫妻一致达成的关于离婚并解决相关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的书面协议。然而,有些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究竟哪六种离婚协议书无效呢?
首先,违反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例如夫妻离婚协议书中虚假陈述有财产,违法占有家庭共同财产等。
其次,有重大误解导致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如果协议书中有明显的事实错误或者合同缔结时有一方明显未能正确理解条款,也就是所谓的“误解”,那么这样的协议书在司法裁决中是无效的。
第三,违背公序良俗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有违反社会公德和伦理的行为,如夫妻约定离婚后申请高额赡养费或离婚后进行暴力威胁等不当行为,也是无效的。
第四,违反财产分割平等原则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财产分割原则是指离婚后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应该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书中规定了财产分割不合理的协议,如一方妥协全部财产归另一方,就是无效的。
第五,强迫缔结离婚协议书的是无效的。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一方被迫的情况下签署,例如威胁、逼迫或恐吓,那么这样的协议书是无效的。
最后,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未经法定程序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如果未婚夫妻签署了未经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协议书,或者夫妻已婚,但未采取法定程序,没有经过法庭审查,这样的协议书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虽然是夫妻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书违法或者不合理,就会被视为无效。因此,离婚夫妻在签署协议书之前需慎重考虑、明确条款,以避免后续发生任何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