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是交房款,而是政府为了满足拆迁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提供的一种福利性住房。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由政府出资建设,免费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住宅使用。
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等都由政府机构负责,拆迁居民通常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就可以获得免费的安置房资源。因此,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纳任何的房款。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政府为满足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可以将部分房屋通过限价或者分期等形式出售给特定对象。这种情况下,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房款,但是总体来讲,仍然不能将拆迁安置房视为普通商品房或者商业住房,其基本性质依然属于政府的福利性住房。
因此,总体来说,拆迁安置房不是交房款,需要明确各地政策规定,避免因为缴纳房款而产生的误会和纠纷。同时,在购房前,建议申请人仔细查看相关规定和文件,了解个人权益和义务,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