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智力障碍者是一种残疾人群体,他们具有与其他人同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因此,在法律上,智障人有权成为孩子的父母,并可以享受抚养权。但是,他们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则需要通过评估其能力和状况来确定。
如果智障人的抚养能力存在争议,法庭会派遣专门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他们是否有能力独立抚养孩子。这一评估过程将考虑智障人的精神状态、思维和认知能力、日常生活技能和照顾婴儿的能力等多个方面。评估结果将有助于决定抚养孩子的最佳人选。
如果智障人被认为无法独立担任抚养孩子的职责,那么可以考虑启用其他人来担任监护人或提供临时照顾服务。这可以保证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出现家庭内部因抚养问题引起的纠纷或矛盾。
在任何情况下,法律始终将保障孩子的权益和保障智障人的人权权益。通过评估智障人的能力和情况,确保他们有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以建立健康、平等、和谐的家庭生活。同时,如果他们无法胜任孩子的抚养,国家需要给予适当的监护措施,保障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