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不能用“智障”的词语来称呼人,并且也不能以智力水平作为剥夺某人抚养权的依据。
根据我国《儿童权益保障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应该对其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而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日常生活和身体、思想、道德方面的关照和照料责任的一种权利。因此,智力水平并不是剥夺父母抚养权的因素。
当出现抚养纠纷时,法院会依据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智障女孩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照料,他们的父母可以继续担任抚养者,但如果儿童无法得到充分的照顾和照料,法院可能会剥夺其父母的抚养权,或者安排其他亲属或专业机构进行抚养。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得到父母抚养、照顾和保护的权利,智力障碍并不能成为剥夺其抚养权的因素。同时,对于智力障碍者的抚养,我们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适当的抚养方案,保障其能够得到正确的照顾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