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抚养费是父母之间根据子女的成长需要进行协商并支付的费用,而抚养权则是由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做出的一项决定。因此,抚养费没有给不等于能变更抚养权。
如果父母之间协商缺乏诚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父母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激烈,这时候申请变更抚养权可能是比较理性的选择。在美国法律上,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例如,如果父母之间存在家暴、虐待、沉迷毒品等问题,法院可能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给另一方。
当然,变更抚养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般需要强有力的证据和证人证言来支持。因此,如果父母之间仍有合作的可能,为了孩子的稳定成长更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轻易地考虑变更抚养权。
总之,抚养费和抚养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抚养费的支付不代表抚养权的不变更。当出现父母之间纠纷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变更抚养权可能是一种选择。但是变更抚养权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需要强有力证据来支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