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孩子是否需要到场取决于个案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岁,法律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并且考虑他们的感受和利益。但是,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法律会认为他们无法做出自己的决定,此时他们不需要到场。
事实上,孩子的到场是否有必要取决于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和方式。如果变更是由于父母之间的争执或不和睦,孩子的到场可能并不必要或者甚至有害。因为让孩子亲眼目睹父母的冲突可能会对他们的心理和情感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变更是由于一方父母被判为不适宜担任抚养者,那么孩子也不需要到场。
但在另一方面,如果变更抚养权是由于孩子在现有抚养环境中面临危险或受虐待,孩子的到场可能非常必要。这时,孩子的意见和感受会被严肃考虑,他们也会被确保在过程中的安全和保护。
总之,在进行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父母和法庭应该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和健康发展。在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心理健康的前提下,确定孩子是否需要到场参与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