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在感情不合的情况下进行离婚,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问题
1. 由我方抚养两个孩子,分别为男孩小明和女孩小红,直至孩子成年或双方另有协议。
2. 对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双方共同负责,共同关心。如有需要,双方可约定任何涉及到孩子的事项。
3. 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业和医疗费用由我方承担。
二、财产分割问题
1. 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车辆和其他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分配。其中的具体财产分割方案演变,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
2. 房产:我方房子归我方所有,无需分割;对于双方名下其他房产,我方将会分得一半产权,财产总值为200万元。
3. 车辆:车辆已分别由双方所有,无需分割。
4. 存款、投资:按照比例分配。
5. 其它资产,各自拥有,互不干涉。
三、协议的解决办法
如果协议中的任何一项被认为是不明确的、不适当的、不可执行的,双方同意重新协商,以寻求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任何争议。
四、协议的声明
本协议书代表着双方仔细的商讨和互相尊重的结果。本协议为双方所依据与双方的全部协议及同意,并明确各自承担义务。本协议具有可执行性,如果协议中的任何一项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合法的或无法实现的,该一行不望影响本协议的其他部分,本协议其余条款仍然被视为有效和有效的。
最后,我和孩子都在此表示,虽然父母之间的感情已破裂,但双方都会以平和、和谐的态度去对待这个新的生活,给子女健康幸福的成长提供家庭保障,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此致
敬礼
签字: 签字:
(指导教师: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