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改造、拆迁、征收等活动中,政府组织建设的为了解决原有房屋拆迁后住房困难人员居住问题而免费分配的住房,其中面积会安排合理大小, 但是一般不会有赠送面积的情况出现。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民所建造的住房,其分配规则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能因为某些居民的“特殊关系”而获得赠送面积的待遇。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住房面积已经考虑了居民家庭的实际需求,一般为每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按照国家政策,拆迁户获得的安置房面积,不得超出原住房的建筑面积,并且还有可能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新房的等级只能低于原房,以及是否符合当地政策等。
最后,拆迁安置房是一项涉及更加广泛的利益关系的公共事务,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分配原则,对于整个社会的信仰和稳定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所以赠送面积的情况在实际应用上不太可能有,也违反了公平性、规矩性。因此,我们可以说,政府会为拆迁户提供适当的安置房面积,但不会赠送面积,这是公共建设工程的常规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