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的公仆,政府的工作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其中,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合理使用公共财政。但是,近年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官员及政府部门挪用公款来打赏大众或者公关,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首先,政府挪用公款来打赏大众或者公关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这违背了财政收支的规范。公共财政是由纳税人提供的,用于支持政府的实施各种公共服务和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保等。而政府的工作职责是严格遵守财政预算,合理使用公共财政来满足公众的需求。但是,如果政府部门或官员将钱款挪用来打赏大众或公关,其行为就涉嫌违反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属于公款违法行为。
其次,政府挪用公款来打赏大众或者公关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是政府治理良好的重要标志。只有政府始终保持透明和廉洁,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为社会和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但如果政府挪用公款来打赏大众或公关,显然就是向社会传递了不廉洁、不诚实的信号,这不仅会进一步损害政府的形象和信誉,而且也会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稳定。
因此,政府及其官员不能挪用公款来打赏大众或者公关。只有维护财政预算的规范,严格遵守财务预算管理规程以及确保公共财政的合理使用才能获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更能真正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项目,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