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以下文一份书面文件来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并盖章。盖章作为协议书的有效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盖章是不可少的一环。具体的盖章方式分为公章和私章。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后,企业法人应该盖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注明日期。而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非法人单位,则应使用自己的私章,加盖在离婚协议书上。
离婚协议书的盖章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签署离婚协议书必须是自愿的,两个人都要亲自参与,协商自己的事情,如果只有一方盖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接受离婚协议书的律师办案,往往会在公证处公证,这时需要具体关注签名、盖章的律师和公证员的情况。
3.盖章后的离婚协议书需保存好,并锁定或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以防止泄露或丢失。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盖章应该在双方协商遵守下进行,注重盖章过程中的法律保护,以确保协议书在未来的生活中产生切实的实际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