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必须签署的一份协议,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对其进行盖章。
具体的盖章方式会因地区、机构和协议的形式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盖章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协议的主体通常是夫妻双方。因此,在协议上,双方需要签字并盖章作为确认。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可以在协议书的末尾分别签名并盖章。如果双方没有章,也可以用手写的方式代替,标志着双方认可了该协议。
2.律师签字盖章
有时候,夫妻之间存在争议,律师可能会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并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也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以确认他们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3.人民法院签字盖章
如果离婚很复杂,而且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仍无法解决,那么可以将案件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审理该案并作出裁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会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作为确认。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的重要文件,在签署时需要进行合法的盖章方式,并应该根据协议的形式和状态加以区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