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一些地方,传统的文化观念认为,手印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凭证,因此在一些离婚协议中可能会要求盖上手印。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并不需要使用手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文件上签字并按要求签名的格式填写必要的内容即可,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也不一定需要盖上手印。
虽然离婚协议中没有盖上手印的必要性,但是一些人仍然希望在协议上盖上手印,这可能与其个人习惯、文化传统习惯、态度以及观念等因素有关。因此,如果协议双方都同意盖手印,那么就可以盖上,但是这并不会对协议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影响,签名仍然是主要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都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确保协议中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夫妻双方的利益上有所保障。此外,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等复杂事项,建议当事人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中盖手印不是必须的,但如果双方均同意,可以根据个人习惯和文化传统习惯进行。无论是否盖手印,双方都应仔细阅读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