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有管理、保管、支配公款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使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上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涉及的金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刑罚的严重程度。
具体而言,我国《刑法》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体来说,按照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犯罪的数额越大,违法所得也越高,作为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判刑也就越重。在实践中,挪用公款被认定为犯罪的数额一般在10万元以上,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个金额会不断变化。
此外,除了挪用公款的数额外,对于犯罪者的行为特征、危害后果、认罪态度等因素也会影响其判刑的严重程度。例如,如果犯罪者主动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可以适当减轻其刑罚。反之,如果犯罪者不认罪或者恶性犯罪,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判决。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涉及到公共财产的犯罪,其涉及的金额越高,其危害也越大,因此其刑罚也就越严重。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但对于挪用公款犯罪者而言,不能轻视其法律责任,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