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甚至子女的权益保障的书面协议,它包含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要达成的一系列意见、约定以及承诺。由于该协议可以为双方提供明确的协议体系,所以在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让离婚更具和谐性和友好性。
但是,离婚协议只是一种个人合同协议,不是法律上一定不可更改的证明文件,因此它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力。因此,单独的将离婚协议提交至民政局并不是必要的。尤其是对于没有子女或双方对财产没有的大面积分歧的离婚案件,根本没有提交离婚协议的必要性。但是,如果双方有房产、存款、汽车、股票等共同财产,或者有子女,双方应该谈判并签署离婚协议,并将双方签署的协议文件提交至相关的法律单位备案。由于在离婚协议备案时,双方必须在民政局和公证处作出签字和公证等相关手续,这些手续增加了协议的有效性和保障,为双方甚至是子女提供保障。
除此之外,一些法院、银行或者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会要求双方提交离婚协议。因此,对于离婚协议,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对于涉及财产、子女关系重要的离婚案件,双方应该签署离婚协议并进行公证,这不仅可以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还可以让双方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