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将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做出约定。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夫妻在达成离婚协议后,虽然未经法院的审理和确认,但双方都认为该协议是有效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称为“变相承认离婚协议”。
然而,在我国法律上,离婚协议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和确认方为有效。因为离婚协议的内容涉及到很多方面,如财产分割、债务偿还、子女抚养、探望等,如果未经法院确认,一旦产生纠纷,法院是无法支持和维护双方的约定的。
此外,在离婚协议未被法院确认的情况下,离婚后的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都有可能存在争议。如果没有合法的裁决或裁决无法执行,则会给双方造成很大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因此,变相承认离婚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有意离婚的夫妻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该依法依规作出约定,并在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后生效,以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