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以其职务的便利,非法将公共财产转移支配或者用于个人用途的行为。挪用公款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惩罚,其定罪量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挪用公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对政府形象及社会稳定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面对挪用公款行为,必须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制裁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情节轻重不同,相应的刑罚也不同。从20万的数额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实施的情节较轻,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0万元,情节较重,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除了数额大小,挪用公款的情节以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也需要考虑。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给自己、家人和朋友提供某种好处,情节就会更加严重,这种行为必须被严格惩罚。然而,如果该行为由于意外的原因而发生,挪用者有诚实的悔过之心并即时赔偿,并对挪用公款的情况主动报告,那么可考虑减轻刑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定罪量刑。只有通过有效的制裁和处罚,才能增强公民对法律的尊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