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其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在如何定罪方面,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挪用金额、挪用性质、作案手段、社会影响等。
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的金额越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越大。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犯罪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其中,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罪指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满30万元的犯罪行为。若行为被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罪,则被判处3~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但如果挪用的公款已经达到或超过30万元,则行为便构成挪用公款罪。在法律上,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最轻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其还需依照作案手法、影响等情况进行单独判断,并打击被判刑的“黄牛党”等不法之徒。
对于挪用特定款物罪,指的是利用所掌握的职务、地位,虚构交易、骗取贷款、利用财务照顾、公款借给他人等手法,以及滥用职权侵吞特定款项的行为。这种罪行的判刑,需要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进行准确判断。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危害性强的犯罪行为,其影响范围很广,判刑也应该从严。个人应当树立公仆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并避免出现不正当行为。而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预防宣传,增强群众知晓犯罪危害性的意识,从而防范和打击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