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双方之间的书面协议。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和其他任何书面协议一样,都需要双方自愿签署,并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约束力。
通过签署协议书,离婚双方可以明确划分财产、约定抚养子女、规定赡养老人等内容,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若没有达成书面协议,往往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相关问题,而这样的过程需要耗费时间和金钱,并且双方的利益也难以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取决于其具体内容以及协议的签署程序。在签署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该保证自愿,没有被胁迫或者利用更强的地位去迫使对方签署。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将无法得到有效的认可。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离婚双方间约束行为的书面证明,但双方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双方自愿的程度,以及签署程序的合法性,这样可以避免因协议书的合法性问题而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