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重要的文件,它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签字、盖章,并且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才会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也有用。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书经过双方达成一致,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有效性不会因为印章的缺失而受到影响。因为在法律上,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不需要强制使用印章。
其次,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已经确认协议书的全部内容,并在协议书上共同签字确认,则该协议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盖章只是一种习惯性的行为,证明协议双方的确认和同意。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绝大多数情况下,公证部门会要求协议书上有双方的有效印章,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时,还是要习惯性地使用公章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也有用,但是建议在签署时还是加盖公章,以防止法律执行时出现任何疑问。无论离婚协议在哪种情况下,一定要真实、详实地记录了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财产分割等协议内容,否则可能会导致协议失效,双方祸从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