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环,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而对于是否需要盖章,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建议在离婚协议上盖上双方的签名和公章。那如果没有盖章,离婚协议还有用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的效力并不在于有没有盖章,而在于其是否经过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性。如果离婚协议不存在双方的真实意愿或者存在其他不合法因素,即使盖了章,也是无效的。相反,如果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的真实签署,并符合法律要求,即使没有盖章,也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盖章,可能会给日后的执行带来一定的不便。因为协议上没有公章,很难证明其真实性。在执行离婚协议时,可能会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而这些证明材料可能会涉及到离婚协议的盖章情况。因此,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盖章,需要在协议内容中注明双方签名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以方便以后证明其真实性。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否需要盖章并不是决定其有效性的关键因素,真实签署才是最重要的。但是为了更好地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还是有必要盖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