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要双方认真协商、协议后签订,而离婚协议书中必须排除一些内容,以避免给离婚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问题。下面是离婚协议书中不应该出现的内容:
1. 人身攻击和诋毁。离婚协议书应当以和平协商为基础,不能包含一些人身攻击和诋毁的内容,否则将引起仇恨和不满,进一步加剧离婚的矛盾,对子女、家庭、社会等带来负面影响。
2. 违法犯罪行为的协议。离婚协议书不能约定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财产转移、逃税、隐匿财产等。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签订此类约定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3. 不合理和损害权益的约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公平、合理,保护双方的权益,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不能一方利益乏力,另一方利益受损。
4. 违背决策程序的约定。可签订变更协议、行为协议等,但必须经过协商并遵守决策程序,在不合理紊乱的情况下,签订不合情理的协议,可能会被法律不认可。
5. 不完整、不准确和不明确的约定。离婚协议书中,需要详细明确各种情况下各自的权益及义务,不能出现不完整、不准确和不明确的协议,否则将给日后的执行带来不便和风险。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守法律的和平协商原则,协商公平、合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不仅关系到离婚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子女抚养、社会和谐等问题,必须认真对待,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