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协议,它是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的重要文书。在离婚协议书中,不应该包含有关孩子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问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决定。
首先,孩子是社会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需要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而不应该被当做财产或者交换条件。在离婚协议书中,任何与孩子有关的内容都需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和想法等方面,不能随意制定或违反法律。
其次,由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特殊,他们的权利和利益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护。离婚双方不应该私自决定孩子的抚养、监护、探视等问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通过相关法律程序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批准,才能最终实施。否则,将会损害孩子的权益和利益,也会导致法律后果。
最后,离婚协议书是泄洪双方自行商议和达成协议的文书,与孩子无关,也不是孩子的利益所在。如果离婚双方存在不同意见或争议,应该寻求法律援助和法庭的裁决,以保证公正和合法。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能写孩子,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离婚双方得以公正、合法地处理离婚事宜。作为父母,我们应该充分关注孩子的需要和利益,为其创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