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了给被拆迁人提供住房保障而建设的住房项目,其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因此,不能私自转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业主必须是符合当地规定的被拆迁户,而且具有房屋的合法使用权,拆迁户不能将其拆迁安置房出售给他人。如果发现任何转让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反规定,被拆迁户将面临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价格通常也较为优惠,强制性要求规定在免费或者低价出售,旨在满足被拆迁户的基本住房需求,而非通过房产的增值获取财富。如果私自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他人,不但将打破政府建设安置房的理念,而且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的社会保障措施,虽然业主具备使用权,但其所有权和处置权归政府所有,拆迁户不能将其出售给他人,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应该以理智和法制观念看待拆迁安置房,因为它们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