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一方在离婚案件中被判定为不具备孩子的抚养权时,他/她可以选择上诉以争取更好的结果。上诉是在更高层次的法院就原先案件的法律问题提出异议的一种诉讼形式。上诉者将请求新的法院审查他们原先的案情是否公正,并决定是否要更改原先的判决。
在上诉程序中,上诉人必须向上级法院提出司法审查,以求纠正低级法院在案件上的错误。如果上级法院发现过去法院的判决有问题,法院将决定是否进行审判重新裁定。上诉程序可以提供给上诉人更好的机会,这使他们可以解释各自的情况,以寻求公正的结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诉并不一定会带来胜诉的结果。有时,上级法院只是简单地确认了原先法院作出的裁决。另一方面,有的上诉程序所要求的成本也不容忽视。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申请抚养权,但判决结果与他/她的期望不同,他/她可以选择上诉。但需要评估是否值得花时间和金钱去争取。如果业已确定并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原裁决,则上诉可能不会起到积极作用。因此,要在上诉前理智地权衡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