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赠予如何过户,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赠予登记
若安置房已经产生所有权,则捐赠人应当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赠予登记,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权属证明、身份证等。
第二步:公证
赠与人和受赠人需签署赠予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赠予协议在赠与后,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第三步:缴纳契税
安置房赠与需要缴纳契税,税率标准一般为1%或2%。契税应该由受赠人承担,但如果约定中明确由赠与人承担,则缴税人为赠予人。
第四步:过户登记
缴纳完契税后,受赠人需要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安置房赠与过户。提交过户申请表,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赠予协议、身份证明等。
第五步:领取权证
房产登记机构批准过户登记后,按照规定程序为受赠人颁发新的房屋权属证书,新的权属证书和拆迁安置房交予受赠人。
总之,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赠与过户时,需要仔细审查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落实,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