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法院不会补办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申请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当自行遵守。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如果离婚协议存在缺陷,一方或双方不愿继续执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废止离婚协议。但要注意的是,法院只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考虑变更或废止离婚协议,例如:
1. 离婚协议存在严重的不公平性,严重损害了某一方的合法权益;
2. 离婚协议与法律规定相抵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 离婚协议是在一方受到暴力、威胁或欺诈的情况下达成的,存在违法行为;
4. 离婚协议中确定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已经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需要重新协商。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申请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法院不会轻易干预。除非协议存在严重问题,否则法院不会补办离婚协议,而是应当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