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的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到法院起诉,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诉讼程序,属于民政部门的行政程序。可是,那么厦门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办理离婚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所以,厦门市的居民可到厦门市市婚姻登记处、厦门市民政局或厦门市各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所需的材料有: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协议离婚书(可在婚姻登记处或民委下载表格填写);
4.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
5.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监护协议或离婚后的抚养协议;
6.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有人格冲突,尽量在不同时间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会出现矛盾和纠纷;
2. 切勿轻言离婚,要三思而后行,离婚过程中选择温和、理性的交流方式,避免因情绪波动损害到双方的权益、子女的感情。要尽量减少影响,为后续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3. 办理离婚前,夫妻双方应从思想上做好准备,理智地看待离婚的问题,尽可能减轻自己和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