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侵犯国家财产和社会利益的罪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挪用公款2000元是否足以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呢?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公款挪用自己或者他人使用的行为。明显地,挪用公款的前提是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者。因此,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即使挪用的金额数目较大也无法成立此罪名。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那么,对于挪用公款2000元的情况,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呢?根据我国依法保障人权的原则,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是相对而言的,而非固定的数值,所以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就可以按照数额较大的标准进行审判。而对于2000元的情况,如挪用此金额是主观恶性比较大,或导致较大社会影响等方面,可能会被认为数额也算较大,从而视情况而定判处刑罚。
总之,挪用公款虽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否会因挪用金额的大小而被认定罪名并非固定规范,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从法律角度上看,无论金额多少,违法行为的后果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都应该珍惜公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有挪用公款的想法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