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合法性、有效性和公证性。具体来说,它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离婚的具体事由:协议书应当清晰地阐明离婚的原因,例如双方婚姻关系出现了重大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
2.财产分割方案:协议书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具体规定,将共同产生的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包括采用现金分割、通过协商分割、共同拍卖等方式。
3.抚养子女的方案:离婚协议书还应当规定由哪一方负责抚养子女,并对抚养费、探视等相关问题进行规定。
4.离婚后夫妻关系的处理:协议书还应当规定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的处理,例如是否可以保持联系、是否可以再婚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强迫、欺骗等手段强行签订协议书。此外,协议书应当经过双方自愿签字并亲自到场公证或者签订离婚协议书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含具体内容且公证书生效的协议。只有符合以上规定,协议书才能具有合法、有效和公证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