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属于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其内容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儿子拥有某些财产或资产,并执行了相关转移手续,则可以看作是儿子的赠与。
赠与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或利益无偿转让给另一方,而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中涉及到的财产转移,也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因此,离婚协议书中赠与给儿子的财产,可以看作是一种法律上的赠与。
另外,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转移并不一定只涉及到儿子,还可能包括其他子女、父母、配偶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无论财产转移的对象是谁,都需要经过相关的法律手续来确认合法性,并保证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保障。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包含赠与的内容,其中给予儿子的财产或资产可以看作是一种法律上的赠与。离婚双方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