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配偶有份,这涉及到房屋产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良好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产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强制拆迁房屋后,对被拆迁户提供的一种安置方案。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拆迁安置房意味着他们需要重新搬迁和置业,而对于政府来说,提供拆迁安置房则是一种补偿措施,以缓解被拆迁户的生活难题。
而在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拆迁安置房时,两人拥有同等的房产权利。这意味着,在夫妻之间没有签署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益,包括使用、处置、出租等。
如果夫妻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分配存在争议,一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两人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是否享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则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予以判定。
总之,拆迁安置房配偶有份,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夫妻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夫妻双方应该在房产权的处理上积极沟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