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配偶,这是根据中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实施城市重大工程、城市更新等需要拆除房屋的项目所拆除的住房,在拆迁补偿中提供给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者的房屋。
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于原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一般情况下优先提供安置房。安置单位根据原房屋被拆除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安置房面积,这就包括了原来拥有这所房屋的业主本人、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
拆迁补偿中安置房的配套政策也给予了配偶甚至家庭成员同等的待遇,这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基本生活权益和家庭团结的考虑。因此,在政策层面上,拆迁安置房是可以配偶的。
当然,有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配偶不属于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比如有亲戚朋友无故搬进家中居住后才发生的拆迁事宜,那么在拆迁补偿中,配偶可能会被视为“陌生人”,此时不一定能够得到相应的安置房。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一项为拆迁户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政策,而在此基础上,为了维护家庭团结和基本生活需求,配偶也是享有相应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