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当夫妻双方自愿终止婚姻关系,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协调等事项时,双方签字或加盖印章后依法成立的民事行为。一般情况下,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能够免去许多繁琐的诉讼程序,同时减少了时间和代价的花费,因此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某些法律上的漏洞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审批就签署离婚协议,那么在之后的维权过程中,双方签字的协议离婚将不起到任何作用。此外,如果协议离婚书中涉及公共利益问题,如房产、婚姻溯源等,那么也无法允许私自签署,需要认真审查和审批。
那么,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离婚协议必须是夫妻共同自愿确定的,既没有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署,也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虚伪、误导等违法行为。
二、离婚协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必须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和诸多复杂的情况变化。
三、签订离婚协议时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中签署的,比如必须在律师的见证下,或者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形式上符合民事法律的规定。
总的来说,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方法不同,但前者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有其重要性。对于有合理分割财产、明确抚养子女、保障离婚协议中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利益等方面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遵循民事法律的规定,以保障法律在其中最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