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协议中约定了给予房屋补偿或者安置房,但是拆迁单位最终未按照约定给予,该怎么办?
首先,应该与拆迁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承诺。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法:
一、申请仲裁
可以向区县拆迁办公室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拆迁单位履行拆迁协议。拆迁办公室会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一旦生效,对拆迁单位有很强的强制力,可以迫使其履行承诺。
二、起诉
如果仲裁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而言,拆迁协议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拆迁单位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给予补偿或者安置房,符合一定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拆迁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强制其履行拆迁协议。
三、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拆迁单位违反了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可以向相关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比如,但是如果拆迁协议中约定了给予房屋补偿或者安置房,但是拆迁单位最终未按照约定给予,该怎么办?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拆迁单位履行协议,并且要求相关部门对此进行监督和检查。
总之,如果拆迁单位没有按照拆迁协议履行承诺,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拆迁协议、通知书等文件),这将有助于维权过程中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