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在刑事法律上要受到严厉惩罚,还会造成社会上不良的影响,所以一定要严惩不贷。当然,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能够及时的自首,并且愿意承担责任用自己的钱来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减轻刑罚。但是,使用自己的资金来还钱并不代表就完全可以脱罪,因为良心推动远远不足以弥补罪过所造成的后果。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犯罪的本质是侵犯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犯罪公职人员能够承认自己的罪行,进行自我批评和反思,积极认罪悔过,并主动赔偿被盗用的巨额财物,那么在刑事处罚给予减轻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是否适用缓刑,那么使用自己的钱来赔偿是一项必要的行动。但是,挪用公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因此千万不要抱有认为只要用自己的钱来赔偿就可以完全得到宽恕的想法。
最后,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违法所得不仅有罚款甚至可以有拘留和刑事处罚,除了被刑事追究外,还会对个人生活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我们一定要抱有清醒的头脑,恪守职务、廉洁自律,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