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如果离婚一方是老赖,那么判定抚养权时应该考量其对孩子的影响以及能够胜任抚养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地以其为老赖为由剥夺其抚养权。
首先,法院应该认识到孩子是最无辜的一方,他们应该得到最好的抚养。因此,离婚案件中判定抚养权时应该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和最好的利益为出发点。如果被认为是老赖的一方已经从法律和法规的角度承担了抚养的义务以及提供足够的抚养费用,那么其老赖的行为应该不影响其获得抚养权。
其次,即使离婚一方是老赖,但也应该先考虑其抚养孩子的能力。如果其老赖行为仅仅是在财务方面存在问题,那么可以考虑给予其限制其财务自由的措施,限制其在买车、买房等方面的开支。当然,在判定抚养权时也需要考虑事实情况,如另一方的工作能力、收入,以及其他家庭状况等等。
最后,如果离婚一方的老赖行为导致其无法胜任抚养孩子的职责,那么可以考虑给另一方单独抚养,或者找到第三方进行监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不能因为一方是老赖就偏向于另一方。
综上所述,离婚一方是老赖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无法获得抚养权,法院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以维护孩子的权益为最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