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赠与通常不需要公证,但在法律上,公证有其重要性和价值。理论上,公证可以为双方提供更多的保障,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证的确可以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提供更多保障。出于保障对方的目的,赠与的相关内容可以通过公证处加上公证机关的公章来证明合理性和合法性,记录、保存重要的文件和资料,防止争议和纠纷。双方需要支付公证费用,一般情况下费用较为昂贵,这使公证不一定是所有人的首选。
如果赠与的金额不大,并且对于双方来说没有风险和争议,那么一些夫妻不会选择公证。相反,他们可以依靠证人、律师和法律顾问等渠道得到法律支持和帮助。赠与通常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离婚协议应该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协议内容,比如赠与的时间、金额、赠与的财产类型、赠与的受益方、如何执行、违反协议的惩罚等。这有利于双方更好地理解协议内容,同时可避免误解和争议。
总结而言,离婚协议上的赠与并不一定需要公证。然而,考虑到其长期性和重大性,对于具有争议的情况,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公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能为协议中的赠与提供更多的保障,同时也能避免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