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拆迁安置房办证的过程中,税费方面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交易需要缴纳不动产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
首先,不动产税是拆迁安置房交易所必须缴纳的税费之一。不动产税是按照不动产的评估价值来计算的,税率为1.2%,属于比较低的税种。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买卖时,买方需要向当地税务局缴纳该税费,并取得税务局的缴税证明。
其次,契税也是拆迁安置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之一。契税的税率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在大部分地区税率为3%,而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房屋交易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购房者需要在购房后15天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并获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
最后,印花税是指在拆迁安置房办证过程中,需要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人身证明等业务时缴纳的税费。印花税也是根据不动产的评估价值来计算的,税率为0.05%。
综上所述,在拆迁安置房办证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不动产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的缴纳是买卖双方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并需要及时缴纳,否则将影响到拆迁安置房产权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