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抚养权被定义为父母或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生活和教育的权力。这通常包括照顾孩子的日常需求、选择孩子的学校、医疗和宗教信仰等等。因此,抚养权通常不被看作是一种分开孩子和监护人的权利。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监护人可能会认为他们希望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并不想直接照顾孩子。也就是说,他们只是想保持决策权,而不必承担日常照顾孩子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可能会寻求法律支持,以追求抚养权但不要求承担实际照顾孩子的责任。
然而,这种做法通常很难实现,因为法律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一个监护人没有能力或意愿亲自照顾孩子,那么他们很可能不会被授予抚养权。尤其是在婚姻状况下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倾向于授予那个更有能力、意愿和责任感的父亲或母亲抚养权。
此外,即使法院同意授予抚养权给不照顾孩子的监护人,也需要确保孩子的福利不受影响。因此,抚养权通常会伴随着监护人对孩子的财务、医疗和精神支持等方面的责任。因此,单纯地只想要抚养权而不带孩子,通常是不现实的。
因此,如果你确实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需要首先考虑你的能力、意愿和责任感的问题,以确保你可以承担孩子的照顾责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在考虑申请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