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一般不会主动更改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民政局只负责进行登记,不涉及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存在违法或不合理的情况,民政局有权据实查证并提出修正意见。比如离婚协议中存在虚假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民政局可以要求当事人修改,以保障法律的约束力和对当事人的保护。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对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如果被判决为不公平或不合理,法院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以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政局不能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任何更改都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以维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