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它直接侵犯了纳税人的利益,损害了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应该依法严惩,判多少年也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的罪名属于职务侵占罪,其罪行主要是指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负责人蓄意侵占、挪用公款的行为。量刑应根据犯罪的严重情节来决定,如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则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
除此之外,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危害后果恶劣的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也应该被重判。同时,如果犯罪人有悔罪表现,如能积极退赃,主动认罪,积极配合调查,也应该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虑。
总之,挪用公款属于一种严重的职务侵占罪行,其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和国家财产安全,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量刑应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从轻处罚有悔改表现的犯罪人,加强对挪用公款的防范管控,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